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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术校律师,河北保定人,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,高级合伙人,主任律师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中国法学会会员,保定刑事辩护律师专家库成员。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主办和参与各类案件数百起,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办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孙术校律师
手机号码:13722221671
邮箱地址:82281300@qq.com
执业证号:11306201010533212
执业机构: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
一、公司法减资规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九章的规定,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,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,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。
二、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
1、股东会决议。该决议内容包括:
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;
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、债权人利益安排;
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;
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。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,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;
2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;
3、通知或公告债权人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;
4、变更登记。
三、公司减资所需资料
1、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)
2、前期验资报告
3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4、新章程、新股东会决议、旧章程
5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,如果有法人股,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
6、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
7、减资前银行对账单
8、最近一期验资报告
备注:复件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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